勞動部:仲介違規收買工費 最高處20倍罰緩 Dec 16th 2018, 08:45 (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6日電)就業服務法刪除移工工作期滿三年必須出國一日規定後,仲介改以「買工費」剝削移工,勞動部今天表示,仲介若違規收取仲介費,將依法處10至20倍罰鍰及一年以下停業。
立法院2016年三讀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52條條文,取消外籍勞工工作期滿三年須出國一日的規定,讓移工不需要重複繳交8至15萬的高額仲介費,就可以繼續在台工作,但修法後,仲介卻改為收取「買工費」。
台灣移工聯盟今天率領數十名移工至勞動部前抗議,提出包含要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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