傑出成就可取代論文 學位授予法修正三讀 Nov 9th 2018, 08:01 (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9日電)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學位授予法,碩博士專業實務者得以作品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代替論文,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。
修法放寬取得學位條件後,藝術類、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類的碩博士學生,可以用作品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碩博士論文,例如傑出運動員碩博士生,修滿應修學分,可憑競賽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,取代學位論文。
除了增加學位論文多元替代形式,其他修正要點還包括鬆綁學位名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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