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,現行的成年監護制度,當重度失智或失去自主能力時,由法院宣告監護,恐無法符合受監護人的意願;法務部參考國外趨勢,增訂成年人意定監護,讓民眾可依自己意思,選未來監護人。 年老時病痛纏身、可能面臨失智、失能,生活無法自理。現行民法規定,成年監護,在本人喪失意思表達能力時,經聲請人聲請,才能由法院依職權宣告監護,由配偶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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